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蠻喜歡看雜誌,
雜七雜八, 忽然冒出吸引你的資訊消息.
這是去年九月的天下雜誌,
內有一篇 "創意來自一萬個小時的練習", 挺管用的.
 
著名作家 Malcolm Gladwell 善於觀察捕捉趨勢, 被 "時代雜誌" 評為全球百位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. 演講收費: 每人港幣 $6000.
他指出, 要在創意行業成功, 必須有一萬小時的練習和實驗.
例子有著名樂隊, 音樂家莫札特, 畫家塞尚, 作家馬克吐溫等.
他們都經過長時間的苦練, 重覆又重覆的嘗試, 才交出動人的代表作.
創意, 絕非只靠天資和靈感.
 
如果以每天累積四小時計算, 一萬小時, 即十年.
那不是跟俗諺 "台上一分鐘, 台下十年功" 不謀而合嗎?
果然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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