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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信的最高指導原則: 可以吃或可以用.
裝飾品, 死罪!
 
友人歐遊回來,
送上小袋子, 說是很 "女生的",
回到家, 打開, 嘩, Holland 花筆一支,
荷蘭果然花多, 連筆也不放過耶,
沒有 "女生的" 感覺啊,
木紋正是我的偏愛, 謝謝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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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cky 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