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9日 星期五 陰

 

午後, 乘的士送活動物資到學校, 比想像中順利.

提早放工, 到醫院看祖母.

卻聽到醫生說, 傷口仍未合, 要再做手術, 最壞情況, 截肢.

 

截肢.

 

弟跟媽都不同意, 太老了, 何必呢.

先前申請的老人院有宿位, 要麼入住, 要麼先付月費留位, 要麼取消.

那就取消吧, 橫豎不知何時才能離開醫院.

 

都是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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