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出席了同班同學的婚宴,
九月, 十月還有兩次,
都是同班同學.
結婚期悄悄展開了.

 

在這種生活工作都乏善足陣的人生階段裡,
身處這種鬧哄哄的場合,
特別納悶.

 

同檯左邊的同學跟學姊讚嘆前一晚外國大師的神乎其技,
還有怎麼樣的全行朝聖,
全行?
無可否認, 我愈走愈遠,

 

另一邊, 獨居的M, 由佐敦搬回元朗,
老家?
"不, 還是一個人, 不想互相折磨.
純因為元朗的村屋比較便宜,
收入不定啊."

 

舊同事在另一張檯,
(新郎既是同學, 亦曾同事)
除了避,
還是避.

 

避到散席,
還是在街上遇見舊上司,
硬著頭皮, 閒話家常.
把早已完成的job,
模糊成現在式.

 

我知道, 我知道,
任何階段,
後來, 都成了過去式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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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cky 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