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個星期前開始,晚餐過後,到屋苑平台花園進行步行運動。

事緣某天跟老媽在升降機大堂遇見同座街坊(跟老媽差不多年紀的太太)談起運動(當然是她們談,我聽),原來每晚餐後她跟老公,都會到平台散步,己有幾年功夫,還說有助入睡。

老媽表現得很有興趣(任何有助入睡的事情她都表現得很有興趣),不過,真正受感召的,最終,只有我,因為老媽離不開「做到最好的」TVB和她所謂的「嘆」(享受)報紙。

我,坐言起行,晚餐後約一小時,即大約九點,換上球鞋(真的是踢足球的boot!還是十年前買的!),帶著MP3機,開始30分鐘的步行運動。

蠻喜歡運動,出一身汗的感覺,但比較喜歡「一個人」的運動,球類不是我杯茶,游泳則太勞師動眾,步行最好,既免費,運動強度又適中。

我的「運動命」相當悲慘世界。交了會費,買了裝備,不久,必傷,傷了要停,停了就忘,周而復始。

曾經買過一對可調教重量的10KG啞鈴,但低估了手腕的舊患,又停,若干年後丟棄,發覺從沒舉起過10KG

還有做push-upbar、修練腹肌的「搖搖架」(有頭枕的綠色圓鐵架,送示範錄影帶,後來連錄影機也丟了)、發出「滋滋」聲的腳踏器,唉,俱往矣。

你看,我是何等渴望運動,又浪費銀兩。

每晚遇上那對街坊夫婦幾次,從沒打招呼(他們似乎不認得我),貫徹一個人在運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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